2012-04-11 01:56:53
每經編輯|楊柳晗 每經記者 胡健 發(fā)自北京
楊柳晗 每經記者 胡健 發(fā)自北京
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獲悉,國家能源局已經完成《特殊和稀缺煤類開發(fā)利用管理暫行規(guī)定》(以下簡稱《規(guī)定》)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征集工作。
《規(guī)定》指出,我國煉焦煤等稀缺煤種的開發(fā)或將實行總量控制。
根據目前我國的需求增速測算,到2015年,全國煉焦煤需求總量將新增1.8億噸,焦煤主產區(qū)山西省煉焦煤產量新增預計僅為0.8億噸,而其他省區(qū)煉焦煤增量有限,或將導致全國近1億噸的焦煤缺口。
由于稀缺煤種儲量相對稀少,且目前我國煤炭需求量大,又缺乏合理的煤炭消費分類體系,致使一些稀缺煤種被當作普通動力煤燒掉,資源的特殊與稀缺性沒有得到體現,造成優(yōu)質資源被浪費。
煉焦煤國內供需缺口持續(xù)擴大。根據各省市煉焦煤產能建設規(guī)劃,“十二五”期間合計規(guī)劃新增煉焦煤產能約1.29億噸,到2015年預計完成投產約0.89億噸,相對于2010年產量11.3億噸,年均復合增速不足2%。
另一方面,煉焦煤資源過度開采。權威數據顯示,中國占全球煉焦煤查明儲量的13%,但產量占比高達52%;我國煉焦煤儲量占全國煤炭總儲量28%,產量占比高達35%,煉焦煤資源過度開采嚴重。
申銀萬國指出,煉焦配比要求焦精煤和肥精煤配比達63.9%,但我國主焦煤和肥煤儲量占比僅36.4%,產量占比僅31.6%。鋼鐵生產企業(yè)投資建設高技術生產設備意愿和能力不強,全國平均入爐焦比高位運行的情況將長期存續(xù),焦煤資源的稀缺性將不斷加劇。
據報道,國家將對特殊和稀缺煤類實施生產總量控制,新建礦10年內不得提高產能。山西、黑龍江、山東、河南、內蒙古等地主要稀缺煤資源地都將被納入保護性開發(fā)之內。
能源經濟專家林伯強對 《每日經濟新聞》記者表示:“限制開采也就是保護,但實行總量控制在一定程度上還是為了提高價格,尤其是提高出口價格。實行總量控制并不是一種很市場化的方法,更加市場化的方法應該是通過資源稅和環(huán)境補償機制。把資源稅和環(huán)境補償機制做好的話,其實也可以提高價格??偭靠刂浦螅┙o減少,對市場的影響主要還是在價格方面。”
中投顧問煤炭行業(yè)研究員邱希哲也同樣認為:“實施總量控制會導致市場稀缺煤種供應減少,在此情況下稀缺煤種的價格將進一步上升,與此同時,進口數量也將不斷增加。供給減少、價格上升、進口增加是總量控制帶來的影響。”
林伯強還認為,實行總量控制的難度很大,主要是企業(yè)實際開采數量不容易知道。最終對于稀缺煤種的保護還是要依靠相對市場化的長效機制,才不至于造成市場扭曲。
如需轉載請與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報社聯(lián)系。
未經《每日經濟新聞》報社授權,嚴禁轉載或鏡像,違者必究。
讀者熱線:4008890008
特別提醒: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,請作者與本站聯(lián)系索取稿酬。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,可聯(lián)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。
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