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經信發(fā)布 2024-09-11 20:06:57
為有力做好2024年迎峰度夏電力供應保障
提升高溫大負荷期間電力供需平衡能力
確保全市經濟社會平穩(wěn)安全運行
9月9日
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等7部門聯(lián)合印發(fā)
《2024年成都市迎峰度夏電力供應保障十條措施》
本措施自印發(fā)之日起實施,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。本措施中相關資金獎補事項可延伸至2024年7月1日起在四川省發(fā)布電力需求側市場化響應期間,即省上發(fā)布了電力需求側市場化響應,市上根據(jù)響應情況給予補貼,具體由市經信局市新經濟委牽頭制定實施細則予以明確。
十條措施全文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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